安第斯国家共同体

人气指数:8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3-31 1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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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第斯国家共同体(COMUNIDAD ANDINA DE NACIONES,简称CAN),是由哥伦比亚、秘鲁、智利、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等南美洲5国于1969年成立的。1969年5月,秘鲁、玻利维亚、厄瓜多尔、哥伦比亚和智利政府的代表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城举行会议,讨论小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,26日在波哥大签署了《小地区一体化协定》,后称《卡塔赫纳协定》。同年10月16日,该协定生效。因成员国均系安第斯山麓国家,故称安第斯集团或安第斯条约组织。安第斯国家共同体成立的宗旨是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,促进成员国之间平衡和协调发展,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,组成共同市场,加速经济一体化进程。该组织规定,对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给予优惠待遇。

1973年2月13日,委内瑞拉加入。1976年10月30日,智利退出。1992年9月,秘鲁中止对伙伴国承担经济义务。1994年5月,5国达成了于1995年1月1日建成安第斯自由贸易区。1995年9月5日,安第斯集团总统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建立安第斯一体化体系。1996年1月,秘鲁政府宣布全面加入安第斯一体化体系,承担成员国所有义务。1996年3月9日,易为现名。2006年4月,委内瑞拉因秘鲁和哥伦比亚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而退出该组织。故现在只有哥伦比亚、秘鲁、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4个国家。巴拿马和墨西哥为长期观察员,智利被接受为伙伴成员国,但还不是正式成员国。智利、阿根廷、巴西、巴拉圭和乌拉圭为联系国。现在巴拿马亦有意加入CAN。

组织机构:(1)总统理事会(1995年以前称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):高决策机构,确定该组织一体化进程的方向。每年开会一次。(2)外长理事会:由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,负责协调成员国的对外政策。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。(3)总秘书处:取代原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,是安共体的执行机构,有权代表安共体同其他一体化组织对话。秘书长由各成员国外长选举产生,任职四年,多可连任一届。秘书长任职期间,不得兼任它职,不得要求、接受任何国家政府和国际机构的指示;若犯有严重错误,经全体成员国同意可予撤换。(4)安共体委员会:由各成员国总统任命的全权代表组成。同外长理事会一同负责制定一体化政策,协调和监督该政策的落实,并可以召集其它各部部长举行扩大会议,研究制定有关部门政策。(5)安第斯议会:1979年10月25日成立,系安共体的咨询机构。由每个成员国议会各派五名议员组成,任期不得超过五年。每年召开一次例会,总部和常设秘书处设在秘鲁首都利马。

联系方式

电话:(511)710 64 00
传真:(511)221 33 2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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